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沧源佤族自治县地处临沧地区西南部。跨东经98°52′~99°43′,北纬23°04′~23°30′之间。北邻耿马县、东接双江县,东南与澜沧县相连,西南与缅甸接壤。县城勐董镇北距临沧行署驻地临沧县城222公里,距云南省会昆明市876公里。县境南北宽47公里,东西长86公里。国境线长147.08公里。总面积2437.82平方公里,山区面积占99.2%。地势呈北高南低,境内群山连绵,山谷相间,河流纵横。山地海拔大都在1000~2000米之间。全县最高点为窝坎大山主峰,海拔2605米;最低点为南腊区芒卡坝146号界桩处,海拔460米。县城海拔为1270米。沧源是全国仅有的两个佤族自治县之一,是临沧地区唯一的革命老区县,属国家二类边境口岸,境内有享誉国内外的三千年古崖画,国家级南滚河自然保护区,保存完整的原始生态群落,丰富的动植物资源,有古朴的佤族民风民俗,多姿多彩的佤族歌舞,是中国佤族文化的主要荟萃之地,被誉为“崖画之乡”、“动植物王国”、“佤族歌舞之乡”。